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和自侦案件依法审查批捕、起诉;对陈巴尔虎旗辖区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和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等五个部门,下设机构司法警察大队。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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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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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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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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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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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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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025.35万元,预算收入888.36万元,比预算增加136.9万元,增加15.1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025.35万元,预算支出88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75万元,项目支出479.60万元,比预算增加137万元,增加15.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
按支出功能分为:一般公共安全支出91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1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085.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83.4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0万元;支出总计1,085.5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2.26万元,下降5.40%;支出总计减少62.26万元,下降5.40%。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83.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3.26万元,占94.40%;其他收入60.21万元,占5.6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8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98万元,占55.80%;项目支出479.60万元,占44.2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25.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9万元;支出总计1,025.3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2.36万元,下降4.90%;支出减少52.36万元,下降4.9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75万元,占53.20%;项目支出479.60万元,占46.8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09万元,津贴补贴220.78万元,奖金11.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3.68万元,住房公积金37.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6万元,较上年减少218.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64.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31万元,电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4.92万元,公会经费4.14万元,福利费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74万元,较上年减少1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减少,随之公用费用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0万元,完成预算的4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预算的36.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2万元,完成预算的61.5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按照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因疫情影响,本年度用车减少,公务用车修理费用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8万元,占74.50%;公务接待费支出4.92万元,占25.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较上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车辆,无此类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38万元,用于用于办案车辆所需油料、车辆维修和车辆保险,车均运维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17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4.9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4.92万元,接待40批次,共接待360人次。主要用于用于办案、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外来人员业务交流等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外来交流人员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7%;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20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5分。全年预算数为248.74万元,执行数为207.22万元,完成预算的83.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受理案件133余件,审结率达到94%,办案支出<1万元,公诉案件结案率100%,公诉案件达到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6%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未达到预期目标,是因为年底收案影响结案率,造成了12月收案较上月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年底尽早收案,避免此情况。
2.业务装备费项目自评综述:
本年度重新改造机房,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验收合格率预计≥99%,超过15万元的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预计比率≥80%。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30%。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装备更新促进执法工作,执行到位率≥90%,干警满意度达到9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李岩 15147079911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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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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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48.74
|
207.22
|
10
|
83.31%
|
8.3
|
其中:财政拨款
|
248.74
|
207.22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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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全部用于检察院办案工作的日常开支、维修(护)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业务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
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检察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业务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量
|
5
|
30
|
28
|
4.5
|
因年底收案影响结案率,下年度尽早收案避免此情况
|
公诉案件受理数量
|
5
|
100
|
105
|
5
|
|
质量指标
|
侦查监督案件结案率
|
10
|
30
|
28
|
8
|
年底收案减少导致未达到预期目标
|
公诉案件结案率
|
10
|
90
|
97
|
10
|
|
时效指标
|
侦查监督案件审结时间
|
5
|
受理后7日内审结
|
7日内审结
|
5
|
|
公诉案件审结时间
|
5
|
受理后1月内审结
|
1月内审结
|
5
|
|
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
|
10
|
≥1万元
|
大于1万元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10
|
100万元
|
388万元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社会影响
|
10
|
大于等于90%
|
大于9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
5
|
小于等于10%
|
小于10%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
5
|
1年
|
至少1年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
|
≥90%
|
95%
|
10
|
|
总分
|
100
|
|
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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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李岩 15147079911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81.71
|
159.99
|
10
|
88.04%
|
8.8
|
其中:财政拨款
|
181.71
|
159.99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重新改造我院机房与看守所机房,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公司承担此次项目。
|
完善了网络设施建设。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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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
10
|
50件(套)
|
169件(套)
|
10
|
|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比率
|
10
|
50%
|
58%
|
10
|
|
质量指标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10
|
≥97%
|
99%
|
10
|
|
时效指标
|
装备暗器交货和竣工率
|
5
|
预计按期交货率≥60%
|
80%
|
5
|
|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
5
|
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30%.
|
>30%
|
5
|
|
成本指标
|
采购发生的成本
|
10
|
≤180万元
|
159.9万元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
10
|
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支出进度≥60%
|
8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益诉讼调解率
|
10
|
办案调解率≥20%。
|
>20%
|
10
|
|
环境效益指标
|
办案装备环境指标
|
5
|
提高司法公信力
|
100%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业务准过呗可持续性
|
5
|
使用大于6年
|
大于6年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10
|
≥70%
|
97%
|
10
|
|
总分
|
100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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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8万元,比2019年减少10.12万元,降低13.50%。主要原因是:因为较上年人员工资减少,所以日常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97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61.03万元,增长135.80%,主要原因是:我院重新改造机房;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比上年一致,无变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比上年一致,无变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无部级领导干部用车;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无领导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0辆,无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5辆,主要用于保障办案工作需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主要用于用于移送嫌疑人;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无离退休干部用车;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主要用于检委会会议室远程视频设备,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与上年度一致;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与上年一致,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乌云 联系电话:0470-671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