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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和自侦案件依法审查批扑、起诉;对陈旗辖区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和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内设12个科(室)局,规格为股级。包括:1、办公室 , 2、政工科,3、侦查监督科 ,4、公诉科,5、监所检察科,6、控告申诉检察科,7、检察技术科, 8、民事行政检察科,9、司法警察大队,10、案件管理办公室,11、派驻巴彦哈达苏木检察室,12、宝日希勒矿区人民检察院。

陈旗宝日希勒矿区人民检察院为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负责宝日希勒地区发生的控告、申诉、公益诉讼、民事等案件的分流。

人员情况: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现有核定编制人数44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39人,事业人员5人。2018年末在职实有人数37人、工勤人4人。地方退休人员3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016.18万元,预算收入924.97万元,比预算增加91.21万元,增加9%主要是调整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248.04万元,预算支出92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10万元,项目支出305.94万元,比预算增加323.07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项目支出。按支出功能分为: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02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5.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6 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31.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67.3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3.74万元;支出总计1,331.1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3.06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5.56万元,下降12.20%;支出总计减少185.56万元,下降12.20%。主要原因:人员转隶,经费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6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6.18万元,占80.20%;其他收入251.17万元,占19.8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4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10万元,占75.50%;项目支出305.94万元,占24.5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9.9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3.74万元;支出总计1,079.9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3.06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35.89万元,下降17.90%;支出减少235.89万元,下降7.90%。主要原因:人员转隶,经费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93万元,占59.40%;项目支出255.94万元,占25.7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0.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9.1万元、津贴补贴301.11万元、奖金1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9.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5万元,较上年增加37.27万元,主要原因是:涨工资;公用经费16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66万元、电费4.62万元、维修(护)费29.38万元、公务接待费8.50万元、工会经费14.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32万元,较上年减少69.9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办公费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7万元,完成预算的8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48万元,完成预算的7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预算的85.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由于转隶公务用车减少,费用随之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5.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8万元,占84.80%;公务接待费支出8.50万元,占15.2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48万元,用于用于办案车辆所需油料、车辆维修和车辆保险,车均运维费5.28万元,较上年减少16.0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转隶,费用随之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8.5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8.50万元,接待60批次,共接待700人次。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案、公务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89万元,比2017年减少69.90万元,降低30.20%。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主要用于:用于移送嫌疑人;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对项目支出中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设置了绩效管理目标,结合我院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设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根据绩效管理目标的设置衡量项目支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同时,项目资金支出能够评价绩效管理目标科学合理性,为检察职能发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乌云      联系电话:0470-67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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