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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8-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一八年二月 二十六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和自侦案件依法审查批扑、起诉;对陈旗辖区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和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立若干业务机构。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负责受理报案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核;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

  2、侦查监督部门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3、公诉部门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4、监所检察部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监督;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执行监督;督促履职、督促起诉、公益诉讼;纠正虚假诉讼、虚假调解。

  6、检察技术部门

  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7、纪检、监察部门

  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是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

(一)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自治区本级独立预算单位1家,是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经编办核定,行政编制39人,工勤编制5人。年末实有人数40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26人。

(二)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3

 

 

4

 

 

5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924.97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36.39 万元,增长17.3  %,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

支出预算 924.97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6.39  万元,增长17.3  %,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924.9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24.97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125.18 万元,占比 13.54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92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64.97 万元,占比71.89 %;项目支出260 万元,占比 28.1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办案业务费、人员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924.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24.9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 万元,上年结转 125.18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837.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44万元,增加7.91%。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办案业务费、人员支出等方面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59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05 万元,增加93.42%。

3、住房保障支出 48.90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90  万元,增加79.55%。主要用于 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注明: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70 万元,比上年减少22 万元,下降 23.9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2 万元,下降16.67 %。主要是由于精打细算省吃俭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  万元,下降33.3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  万元,下降33.34  %。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因为车辆指标减少政府回收拍卖4台车,手续未办完。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26.93万元、电费7万元、福利费14.9万元、工会经费11.88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其他交通补贴31.32万元,合计102.03万元。

2018年,我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02.03 万元,比上年增加7.53 万元,增加7.97 %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15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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