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0日在陈巴尔虎旗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苗树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旗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一、坚持聚焦中心,围绕大局,着力强化检察服务水平
(一)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守护绿色呼伦贝尔”专项行动,督促恢复植被4276亩,收回植被恢复费27万元,有效促进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助推全旗绿色发展;切实发挥派出院在基层的办案优势,督促大型国有企业及时补办240万平方米的土地开采使用证,使矿产土地开采更加合法有序;积极参加旗河湖“四乱”清理调度会,协同相关部门就海拉尔河沿线存在的河湖“四乱”问题开展实地摸排,对20个案件线索进行了立案审查,同时针对全旗种植基地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发现的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参与化解民间高利贷工作现场会,积极助力全旗推进民间高利贷专项治理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济款2万元,有效缓解了因案致贫的发生。强化控申检察工作,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22件,其中检察长包案化解2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处理结果1件。
(二)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专项斗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14人,提起公诉2件16人,并出庭支持公诉。主动提前介入6次。向公安机关、纪委移送线索8件,已立案1件5人。发出补充侦查提纲4份,提出补充侦查意见40余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7000余份,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氛围。向2个案发地苏木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详细剖析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律专业层面提出了治理防范的具体意见建议。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涉企案件专案专办和快速办理通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增设了涉民营企业案件申诉维权窗口,受理企业来访人员16人次。以“一院一亮点”为抓手,开展法律宣传培训6场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2场次,提供法律服务10次。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办理新类型涉企案件提供知识保障。《立足检察职能,全力营造民营企业发展优质法治环境》项目获全市检察机关“一院一亮点”活动三等奖。
二、坚持立足职能,全面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1件263人,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5件59人,批准逮捕33件57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6件204人,提起公诉110件184人,创历年新高,不起诉3件5人。全年适用认罪认罚案件61件102人,占比55%。办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6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50万元。向人大常委会作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专题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刑事检察工作调研课题连续两年获自治区院立项,并如期结项,走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
(二)切实做强民事检察工作。高度关注公安机关查办刑事虚假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把握案件线索,提前对23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介入调查取证工作,完成了对郑某等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的检察监督,占全市虚假诉讼案件量的54.8%,切实维护诉讼秩序,净化司法环境,捍卫司法公信,修复社会诚信。审查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被法院采纳。
(三)全面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和林草等部门行政执法卷宗286册,针对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整改检察建议书20份,均被采纳,并整改,使20件瑕疵案件及时得到纠正,有效规范了行政单位的执法行为。
(四)认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立案18件。督促相关单位依法追缴税款88万元;对学校食堂、周边商店及农垦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建等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历时2年对巴彦库仁镇奶牛养殖小区污染环境案进行监督整改,案件因实际效果突出被自治区检察院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实地调研案件,得到了调研组的高度评价,《检察日报》对此案件进行了专题报道。
(五)稳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职能。监督立案5件5人,监督撤案16件18人,同比纯增;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均已回复。追诉漏犯1人,追诉漏罪3人,提出抗诉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人,同比上升100%;发出监管检察建议10份,均被采纳。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监督效果显著。
(六)扎实开展未检工作。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件3人。积极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与旗教体局会签《陈巴尔虎旗地区“法治进校园”及扫黄打非·护苗工作实施办法》,公开向旗教体局送达检察建议书,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筑牢绿色无忧屏障。开展一般性犯罪预防17场次,受众达1864人。班子成员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23场,切实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在公安机关设立一站式询问室,提前介入每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全力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七)有序推进相邻院集中办案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相邻院集中办案机制,着力破解执法办案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提请旗人大常委会任命海拉尔区检察院3名干警为检察员,解决了办案身份限制;互派干警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共同提升了案件质效;协同办理陈旗某单位怠于履职案件,经自治区检察院批准移送起诉;共同开展巡河活动5次,发现线索3条,立案1件;配强两院未检法治宣传双语人才力量,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场次,受到广大师生一致好评。
三、坚持从严治检,固本强基,倾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着力在学思悟践,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切实将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始终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形成党组成员作表率,全院联动,全面覆盖的总体格局,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开展学习研讨6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民营企业开展调研8次,形成调研报告6篇,召开检视问题专题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征求意见建议27条,检视问题19条,逐一进行整改。
(二)把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31次,支部开展学习研讨28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进一步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组成员严格贯彻“一岗双责”制度,以身作则,切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增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年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0次。扎实推进文化育检,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讲堂”等活动3次。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强化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双微平台”知名度,全年发布宣传信息1433条,严肃检察新闻宣传纪律,强化舆情监测与应对。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重要办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签订《纪律作风承诺书》,切实强化干警的纪律意识。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召开警示教育专题培训4次,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3次,干警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廉洁、规范、公正执法效果明显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整改问题4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就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巡察过程中发现的15个方面74个具体问题,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现已基本整改完毕。
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突破,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在全市率先开展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采取“3+2”模式进行整合,明确主责主业,优化职能配置。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化”办案要求,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班子成员继续发挥执法办案引领、示范作用,全年办理案件229件,占案件总数的47.3%。
(二)强化智慧检务建设。打造宣告室,实现对当事人公开送达、宣告及履行认罪认罚程序规范化、仪式化;维修改造远程提讯、庭审室,确保工作公开、透明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检务六大平台深入应用,依托信息化建设助推检察工作效率质量变革。
(三)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司法公开,打造“阳光检务”,全年公开程序性信息166件,法律文书60份,公开率为90.9%,发布热点案件、典型案件重要案件信息共3条。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及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足:一是检察工作精准对接和服务大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滞后;三是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不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旗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加强政治建设,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高新时代政法工作水平。
二、加强履职尽责,确保服务保障发展更加有力
找准检察机关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联合政法各机关同力实施“筑墙”、“净土”、“攻心”三大工程;积极参与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如期完成总体目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聚焦主责主业,确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自觉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工作,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高整体适用率;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深化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逐步改变行政检察监督规模小、实效不突出现状。
四、加强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建设卓有成效
坚持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旗人民检察院将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在新的一年,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虚假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式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在保障人员和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从快、从简、从宽处理。
3.“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检察建议书,认真分析所办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3项具体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首份社会治理创新检察建议,故称“一号检察建议”。
4.河湖“四乱”:即指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
5. 相邻院集中办案: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探索几个相邻院干警相对集中办案,相互促进”的工作要求,破解呼伦贝尔市基层院执法办案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结合呼伦贝尔检察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试行相邻院就近集中办案工作。
四大检察:2019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中强调: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要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突出专业化;二要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在“深”字上做文章;三要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四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
十大业务: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组建10个业务厅,凸显“十大业务”。组建4个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分别负责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将原有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划分为3个部门,分别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责划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增设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未检部门;将控告检察部门、申诉检察部门合并设立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两项监督:指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撤案监督”两项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