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7日在陈巴尔虎旗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苗树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旗委、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始终把牢检察工作的政治定向,以强化法律监督为发展之基,强化队伍建设为根本保证,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在新时代实现新作为。
一、立足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全旗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一)深入开展平安陈巴尔虎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严重暴力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1件45人,批准逮捕27件40人,不批准逮捕4件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3件116人(包括去年未结4件4人),提起公诉75件104人,不起诉3件6人,报送市院3件3人,侦查机关撤案1人,正在办理2件2人。案件审结率96.49%。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无漏捕、漏诉及错案发生,办案准确率100%。
(二)加大对破坏森林、草原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打造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依法严惩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突出打击在草原上滥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开垦、私挖、收购草药等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的行为。依法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1件4人,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2件6人,因非法收购药材涉嫌妨害公务、非法经营2件5人。
(三)着力提升服务意识,促进为民执法。持续发挥在旗工商联设置的“检察工作联络站”的作用,主动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多次深入各苏木镇和企业进行调研,积极探索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有力举措。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及时分流,妥善处理,无涉检上访事件发生。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次,发出蒙汉双语宣传单300余份,深入鄂温克民族苏木就群众关心的“高利贷”问题,开展民间借贷法律知识专题蒙语讲座,成效显著。在全旗组织“反对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校园巡讲活动3次,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校园欺凌暴力事件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强化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5人,监督撤案3件,追捕漏犯5人,追诉漏犯4人,漏罪1件,均已向法院提起公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侦查机关现已全部纠正。二是切实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和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4次,发出检察建议19份,已全部整改。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发挥民行检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诉讼程序、诉讼结果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审查民事审判执行案件16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案件9件,均得到回复整改。
(五)公益诉讼工作实效突出。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案件线索进行研判,最终确定某部门在查办违法用地案件过程中不依法履职案件为首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件由检察长亲自出庭公诉,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全部支持,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占全市挽回损失的80%以上,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实效。案件因证据扎实效果显著将代表呼伦贝尔市参评全区公益诉讼精品案例。
二、坚持有腐必反,着力净化政治生态
加大查处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深入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全部为大案,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5万元,100%完成全年目标总数。所查办案件已全部移送法院提起公诉。
(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实效突出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警示教育基地为载体,开展各类法制宣传警示教育10场次,为全旗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预防法制讲座5场次。向社会各界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189次,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查询答复率、满意率100%。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帮助企业增强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提高企业内部整体合力。
三、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增强公正廉洁执法效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支持配合职务犯罪侦防部门人员转隶工作,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按照既定目标、程序、时间顺利推进落实。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现已组建7个办案组,包括正、副检察长在内的13名员额检察官直接到一线办理案件,班子成员共办理案件71件,占全年办案数量的30%,真正承担起司法办案责任。
(二)不断深化阳光检务,促进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104件、重要案件信息9条、法律文书71份。法律文书公开率位居全市第一。开通运行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主动接受互联网媒体的舆论监督,累计发布信息1100余条。撰写调研文章、检察信息40余篇,在各级媒体上发表10余篇,较好地宣传了检察工作成效。创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群等方式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期间,院党组成员分赴各代表团,多角度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意见建议11类54条,并召开专门会议,逐条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三)扎实推进科技强检,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在全市率先启动“全区统一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使涉案财物有了“电子身份证”,共监管涉案物品20余件,款项320余万元。投入100余万元升级改造监控网络设备、检委会会议室及远程公诉系统,现已投入使用。驻所检察室监控系统与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实现了信息、监控双联目标,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现代化实用化水平。投入150余万元新建了宝日希勒派出院办公办案用房,不断推进检察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为化解基层矛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八项规定”开展专项行动,持之以恒强化作风整治,干警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等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组织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巡视“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并认真梳理加以整改。通过健全“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党小组固定党日、落实“六个一”学习制度等做法,完善党建工作综合考评体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切实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建设。以“忠诚、干净、担当”专项活动为抓手,与我院“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相结合,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题培训200余人次;召开检察业务核心数据研讨会2次;“陈检讲坛”实训活动5次;与呼伦贝尔学院法学院联合成立了实习实践基地,开展专题讲座2次,专题研讨1次。强化检察业务建设,用干警能力的提升凸显活动实效。
五、强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以精细化管理活动为契机,持续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作为精细化管理活动试点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三个引领”,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深入。一是以检察文化为引领,促进检察理念精细化。将争创精神文明单位标兵与精细化管理活动相结合,通过制作检察文化专题片、打造“一层一主题”的特色检察文化长廊、制作各科室工作理念展板、干警工作理念标牌、鼓励干警走出去学习先进经验等方式,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二是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促进管理运行精细化。围绕流程管理主线,制订了34项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图和6项政务管理流程图。细化移送案卷材料、公文流转、请销假制度、警车使用、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的审批和流转程序。提升各部门重程序、严细节、抓过程、促规范的理念。三是以考核制度为引领,促进考评工作精细化。成立考评委员会,制定《科室考评实施办法》及《办案绩效考评办法》,切实将评估结果与干警的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等挂钩。通过目标激励,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以创新创优为动力,不断激发检察新活力。在全院7个创新创优项目中推选出《探索‘动+静’检察监督新模式 助力保障边疆一方安宁》项目进行落实,使诉讼监督工作实现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转变,提升诉讼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建设。评定《搭建延伸执行监督新平台,实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常态化》为全市“一院一亮点”活动创新项目予以推进,工作中对2名不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监督执行收监。对1名判实刑未投送劳改人员发出检察建议,监督重新执行刑罚,并对其职务犯罪线索初查,依法立案侦查贪污案件1件3人,实现了刑事执行检察科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零的突破。该创新创优项目在全市检察机关评比中,被评为全市优秀创新项目。
今年我院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文明单位标兵”,全旗“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获市级集体嘉奖1次,荣立二等功1人,荣立三等功1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旗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旗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我们存在的诸多不足,一是法律宣传力度不大,特别是针对我旗破坏草场和民间借贷等问题的法律宣传不到位;二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应用程度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干警整体素能和工作效率亟待提升。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旗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旗委十四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围绕全旗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旗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工作。
二是为地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多种形式,搭建服务保障地区经济发展的平台和载体,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为地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设立服务工作站、法律服务点、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方式,提供针对性强、质量高、效果好的法律服务措施,护航经济发展。如针对一些企业恶意逃债突出问题,结合办案出台《防范恶意逃废债务行为银行信贷风险告知》《企业融资偿债刑事法律风险告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陈旗的实际,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工作。
三是探索通过建立绿色检察机制护卫绿水青山。通过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建立检察建议督促修复机制以及个案跟踪回访机制。设立相关专业工作检察室,如环境资源检察室,开展“一体联动、多维监督、源头预防、跟踪修复”的绿色检察机制,打造立体化“司法保护网”护卫绿水青山。
四是采取更实举措,做细做好新时代智慧检察工作。全面深化检察信息化建设,尽快建成集智能辅助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案件质量识别、检察决策支持等为一体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加快构建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体系。全面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派出院及派驻检察室建设,进一步筑牢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前沿阵地和一线平台。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征程,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准确把握检察事业发展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深耕主责主业,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法治使命,为陈巴尔虎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