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6年,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旗、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精细化管理和创新创优工作为抓手,以提高队伍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为关键,积极推进各专项活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为全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优化服务措施,助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旗党代会和人代会精神,以服务基层、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为切入点由党组书记带队先后深入神宝、农垦企业、巴彦哈达苏木、东乌珠尔苏木等地区进行调研,研究制定了《陈旗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强力推动落实对非公经济的司法保护相关实施意见。深入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走访调研,并就工商联反映的税率变化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了加强税率变化公开公告制度,预防群体性上访等建议,协助地税局为巴镇地区98家个体工商户解决税率重新核定问题;加入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旗工商联设置“检察工作联络站”、建立联系对接机制,及时了解非公企业的司法需求,从而为非公企业在办理立项、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主动适应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形势。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侵财性、严重暴力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破环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7件55人,受案数同比上升131%,批准逮捕30件37人,不批准逮捕7件1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0件130人,受理起诉人数创历史新高,同比分别上升18%和36%,提起公诉82件115人,报送市院4件4人,移送其他院1件7人,建议撤案1人,正在审理3件3人。在案件复杂程度增大以及案件数量显著增加的情况下,成功出庭支持公诉一起副处级干部受贿要案,先后审查起诉数起涉案金额超百万元案件,追缴赃款130余万元,追诉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的案件。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没有漏捕、漏诉及错案发生,办案准确率100%,无涉案上访事件发生。
加强改进诉讼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在检察环节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1件;提请抗诉1件2人,市院予以支持;提出量刑建议70件,被采纳68件,采纳率达97%;针对刑事执行监督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份,均被采纳并得到纠正;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2次,监督人员92人次;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案审查案件5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100%;审查民事执行案件28件。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接待来访群众273人,受理举报线索4件6人;加强了以派驻检察室及派出院为载体的检察延伸工作,充分发挥院机关“两微一端”的作用,开通了可视联络QQ群、微信群,为群众提供了服务、咨询的良好途径;对所辖镇区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共48次,深入牧民群众中发放蒙汉双语的法律宣传单200余份,开展法律宣传6次,使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关怀,无涉检上访案件发生。
二、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深入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刻认识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动应对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件11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其中正科级1人),所办案件均做到当年立案、侦查终结,大案比例为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贪污贿赂立案人数同比上升22%,完成全年目标化考核任务的220%。渎职侵权案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0%。2016年首次侦办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交办的某嘎查委员会委员等4人冒领国家草原生态奖补资金案;首次走出呼伦贝尔市侦办了自治区院交办的案件;首次实现全年立案人数超过两位数;首次成为在全市目标化管理考核中完成任务比例最高的基层院;首次采取与公安机关联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异地追逃等侦查手段。查办自侦案件规模、数量、涉案金额,挽回的经济损失均创历史新高。从异地安全押解犯罪嫌疑人4人次,出警99次用警216人次,移送案卷和送达法律文书72次144人。制作同步录音录像57次,开展技术检验鉴定共6件次。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实效突出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开展“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及检察机关“检察全覆盖”活动为契机,深入农垦企业、苏木镇、嘎查社区、相关条管单位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0余场次、预防咨询10次,以警示教育基地为载体,与旗纪检委、组织部共同开展各类法制宣传警示教育1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人次;对所受理的140件项目建设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全部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予以回复,查询答复率为100%。
三、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增强公正廉洁执法效果。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行政诉讼法和诉讼监督规则;落实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参与推选3名市级人民监督员;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多角度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取证,派员介入相关土地矿产领域执法检查专项工作,针对辖区内部分旅游景区(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使用草原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照行政管理权限,依法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敦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落实自治区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已完成,13名检察官举行了入职宣誓仪式,人财物统一管理及大部制改革在有序推进。
不断深化阳光检务,促进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257条、重要案件信息8条、法律文书68份;推行网上律师预约工作,有效提高执法规范化;开通运行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累计发布信息1100余条,关注、点击量达3万余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旗、市、自治区级代表委员听取工作汇报、参观指导、征求意见15人次;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相关单位和人员等方式征求到意见建议40余条,使检察机关执法质量得到了不断提高,服务措施更加贴近群众。
扎实推进科技强检,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认真落实全市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会议精神及互联网检察工作部署,推动“两微一端”落实,建立了检察工作微信群及党务工作群,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基本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加大办案工作区认证及投入力度,投资150余万元,建成了全区一流的办案工作区并通过自治区认证,为规范开展案件指挥侦办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网上警示教育系统及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软硬件均已纳入政府采购并支付落实到位,执法办案现代化实用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宝日希勒派出院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0余万元新建了独立产权的办案技术用房400平方米,结束了无独立产权办公用房的历史,后续网络及相关配套设施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四、持之以恒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抓班子带队伍,提升队伍整体素能。以“和谐奋进、开拓创新”为信条,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坚持开门纳鉴,真心倾听接受监督批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和岗位技能的提高。今年共有80人次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课程。加强组织学习,规范中心组、检委会、周一例会、各科室自主学习等制度,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及法学素养,使队伍的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团结协作,以上率下、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切实提升队伍凝聚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成果,通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建知识手抄竞赛及学先进、做优秀党员系列活动,不断提升专题教育实效。院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组织干警按计划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检规及各党代会精神等文件。还以微课堂、检察内网、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学习活动,将“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融入干警日常教育中。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制作《陈旗检察院在前行 》检察文化专题片,呼伦贝尔市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已通过验收待批,通过创建工作检察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常态化制约机制。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八项规定开展明查暗访及不定期专项督察,特别是加强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利用GPS跟踪仪和监控平台的作用,对公务用车、办公办案区及重点岗位进行实时督察。无涉检上访案件及干警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五、以精细化管理活动为契机,持续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作为精细化管理活动试点院,我院积极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选取三个科室,打造精细化亮点科室,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统筹带动全院精细化管理活动深入开展。 采取走出去观摩学习、每月例会研究等形式,重新精简修订各种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在检察内网上设立专栏公告。结合创新创优活动,积极推进案件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刑事案件统一出入口衔接机制规范有效运行。我院与公安、法院积极协调,制定了具体衔接机制,并分别指定了专门分管领导与具体工作人员,同时就规范移送案件卷宗材料,制定了规范性的操作规程,确保案件卷宗材料在移送全过程中的保密性及安全性;采取“三个一”的指导、通报机制,法律文书及重要案件及时、准确公开率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回顾2016年,我院始终坚持“巩固、发展、提高”,以 “小院也要有大作为”的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院机关荣获市级先进集体,连续4年获“全旗实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反贪污贿赂工作再次荣获“全市查办反贪案件优胜单位”。干警中荣获“全区司法会计专业盲测优秀奖”、“全市软件大练兵二等奖”、等自治区、市级表彰9人次。党组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在国家级、市级刊物、媒体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4篇、刊载信息稿件20余篇,较好地宣传了检察工作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旗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旗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老化、检察官人才短缺、后备力量不足现象日趋严重,受编制影响我院已经5年没有考录公务员,现平均年龄达48岁,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工作效率比较低;二是部分干警不善于学习,查办新型案件的能力不强,办案质量有待提高,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三是蒙汉兼通的双语检察官短缺,入额13名检察官只有4名是双语检察官,辅助人员中双语干部比例偏低;四是队伍中进取意识、责任感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今后我们将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要求中,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强化从严治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创一流”的思路统领检察工作,继续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公益诉讼工作,将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作为推进检察工作不断深入的切入点,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努力构建“文化育检”平台,凝聚力量,增强干警使命感、荣誉感,推动全院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维护我旗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自觉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准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围绕全旗改革发展的主旋律,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做依法治旗的推动者,为服务全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人民安居乐业
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严重暴力、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重点抓好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矛盾纠纷,进一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更加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维护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特别是司法腐败问题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重视透过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做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
四、更加注重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全面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及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多种流程监督方式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未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行为、侵害当事人等诉讼权利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针对新形势、新要求及电子检务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案件质量网络评查工作,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及流程监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及执法办案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五、更加用心强化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执法公信力
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着力在坚定政治方向、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职业素能、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继续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文化育检各项工作,切实巩固好 “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成果,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增强检察干警秉公执法的定力,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教育监督管理模式,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全旗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新的战略期,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部署,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着力打造绿色检察、精细检察、智慧检察和民生检察,为保障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专业术语注释
1、诉讼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对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在诉讼中的违法和错误进行监督纠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国家法律在诉讼中统一正确实施的一系列诉讼活动的总称。
2、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搜狐新闻客户端。
3、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4、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按自治区院部署,全区检察机关从2016年开始,连续3年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精细化管理是在持续抓规范化建设基础上的延续和提升,以“精、准、细、严”为基本标准,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内容:检察机关运行管理精细化、司法办案管理精细化、检察队伍管理精细化和检务保障管理精细化。
5、“三个 一”指导、通报机制:我院案管办在2016年创新开展案件管理工作中提出的。“三个一”:即“一对一指导”,每月26日在统一业务系统中查询已经生效且应当公开的案件,找到案件具体承办人进行一对一式通知、指导公开工作;“一月一通报”,每月6日对未进行及时公开或公开信息、文书有瑕疵的承办人进行通报;“一季度一总结”,每季度季末对本季度已通报的承办人仍未进行公开或改正的情况进行汇总再通报,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率和及时、准确性
6、“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提法”之一,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7、“四个全面”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四个全面: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